为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,进一步畅通保险消费者投诉渠道,广西保监局将于2017年8月9日安排局长接待日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接待对象
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代表。
二、接待事项
投诉人反映下列事项的,广西保监局将安排予以接待:
(一)对涉嫌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事项的反映;
(二)对辖区内保险公司、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的反映;
(三)对辖区内保险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异议,或者反映其有关情况,提出意见、建议的;
(四)对辖区内擅自设立保险公司、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社会团体,或者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和保险中介业务的反映;
(五)对保监局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异议,或者反映其渎职、滥用职权等违法、违纪行为的;
(六)关于保险法律法规及保险监管政策的相关咨询;
(七)对辖区保险业发展改革和保险监管工作提出意见、建议的;
(八)广西保监局依法有权处理的其他事项。
三、接待时间及地点
时间:2017年8月9日上午9:00-11:30
地点:南宁市金湖路52-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17层,广西保监局信访投诉接待室
四、注意事项
(一)投诉人请于2017年8月7日前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预约,并填写预约登记表(见附件),有书面投诉材料的请事先邮寄或传真至广西保监局,广西保监局将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预约投诉人具体接待时间、地点等事项;
(二)投诉人应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,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应持该组织的有效证件和委托书(加盖公章);
(三)投诉人在接待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法律、法规,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保监局办公秩序。
联系电话:0771-5536630
传 真:0771-5536666
附件:广西保监局局长接待日预约登记表
附件
广西保监局局长接待日预约登记表
预约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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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约人
基本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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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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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约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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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事实和理由(可添加附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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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约处理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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